【兩岸新聞】北京垃圾分類 個人違規罰200人民幣

北京推動垃圾分類,郊區的密雲多個自然村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再由清潔人員運走。圖/聯合報

【兩岸新聞】繼上海後,北京也要進行垃圾分類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已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但實際上,北京各地街道辦、村委會昨天起已推動垃圾分類,未按規定分類者要處以個人200元人民幣罰款;各地已放置分類的垃圾桶,還有清潔人員負責到各區載運已分類好的垃圾。

北京市生活垃圾擬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乾垃圾、濕垃圾,但很多人搞不清楚,經研究後,草案送審稿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類別,共分為廚餘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草案送審稿提出,個人違反規定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且個人信用還可能受到影響,執法機關可將當事人違反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者共用到本市的公共信用資訊平台。行政機關根據本市關於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規定可以對其採取懲戒措施。

另外,以後外賣不能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違反者先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旅館經營業者也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並且應當設置醒目標識。違反者由文化旅遊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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