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海外確診新冠可申請核退健保 住院每日最多退6042元

健保署表示,若於海外確診,六個月內可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費用,核退金額以最近一季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為上限。圖/聯合報

【台灣新聞】秋冬專案規定,12月1日以後海外國人若要回台,均需在登機前出示3日內新冠病毒檢驗陰性報告,否則不得登機,引發抗議這形同不准染疫國人和留學生返台,是違反健保精神。

對此,健保署表示,若於海外確診,6個月內可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金額以最近一季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以今年10月至12月之最新資料為例,門診每次上限為1053元,急診每次上限3160元,住院每日上限6042元。

健保署醫管組代理組長吳科屏說,依健保法第55、56條規定,保險對象於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時,須在當地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從急診或門診治療當天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要檢具相關書據,得向投保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如果在國外確診感染新冠肺炎,也是依照上述規定提出申請,健保署將依程序送請專業審查認定,判斷是否屬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範圍。目前已知至少有一例成功申請核退費用,是確診新冠肺炎後,在中國住院並使用呼吸器的國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表示,如果在海外確診者,因當地醫療環境不佳,或有其他因素而需要回台就醫,可以專案處理。至於此專案要如何實施?莊人祥說,12月1日秋冬專案正式實施前,這都還在評估中,沒有那麼快公布,相關費用計算方式也要符合目前健保署的相關規定。

来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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