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聞】緬甸與日本簽署10億美元貸款協議

【緬甸新聞】據《七日日報》1月22日報導,1月21日,日本政府為緬甸城市發展、基礎設施等四個領域提供11億美元貸款(約1209億日元),並簽署了協議。

緬甸向日本政府貸款開發援助資金(ODA-Loan),將在仰光、曼德勒、德林達依省、欽邦、若開邦、孟邦、克倫邦等地區開展以上四個領域的項目建設。

據日本駐緬大使館發布,此次貸款是2016年緬甸國務資政與日本總理會見時承諾的日本向緬甸提供8000億日元援助計劃的一部分貸款。

以上貸款將用於仰光城市污水排放系統發展項目,部分省邦地區基礎設施升級項目,城市交通運輸發展項目和仰光、曼德勒輸送電力改善項目等。

仰光城市污水排放項目是獲得貸款最多的項目,將使用4.21億美元(約459億日元);獲得貸款第二多的是5個省邦地區的基礎設施項目,計劃使用3.54億美元(月386億日元),將在欽邦、若開邦、克倫邦、孟邦與德林達依省開展電力、供水與建設大橋等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城市交通運輸項目是獲得貸款第三多的項目,項目實施地在仰光省地區,2.2億美元(約240億日元)貸款將用於解決仰光市交通堵塞與交通安全問題;仰光、曼德勒發電項目是獲得貸款最少的項目,將使用1.12億美元(約122億日元)貸款。

據緬甸經濟學家吳佐培溫表示,雖然基礎設施項目獲得日本貸款是好的,但若資金流入國內市場應需注意貨幣膨脹問題。

據緬甸計劃、財政與工業部介紹,日本政府實施的援助貸款為10年內免息還本種類,期限為40年的,剩餘的30年內貸款需還付0.01%的利息。

截至2019年3月底,緬甸的國外貸款總額達98億多美元。其中:向中國的貸款超過34億美元,佔最多;向日本貸款總額達27億多美元,佔第二位。

來源:中緬商貿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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