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聞】公司法條例草案公佈 8月份生效

【緬甸新聞】8月1日新公司法及相關法規生效後,在緬甸註冊的現有公司要到明年1月31日才能在電子系統上重新註冊。

去年12月頒布的公司法條例草案已由投資和公司管理局(DICA)發布。

條例草案的公眾協商會在5月31日結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提交反饋意見(dica@mptmail.net.mm,lawreform.dica.mm@gmail.com和傳真01 658135)。

根據DICA的資料,這項名為“緬甸公司(電子登記系統和雜項事宜)條例”2018的法律和條例將於8月1日頒布。

DICA總幹事U Aung Naing Oo告訴記者,新法律現代化的做法和簡化企業程序,並引入新的激勵措施激勵國際投資者在緬甸投資。公司法將於8月1日實施。公司法為所有外國投資者與緬甸當地公司合作鋪平了道路。新的公司法通過後,外國人在緬甸經商時會消除很多障礙和限制。

新法律是根據英國普通法系統起草的,並以1914年公司法(以前稱為“緬甸公司法”)為基礎,這已經成為了一個多世紀以來在緬甸註冊公司的法律基礎。

當局將在晚些時候發布股份有限公司的示範章程。

來源:緬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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