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聞】議員;應修改所得稅法

【緬甸新聞】上議院議員繆溫表示,應該修改所得稅法,因為與國外相比存在弱點。據他說,計劃和財政部正在對法律進行必要的修改。

議員繆溫說;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另一點是激勵納稅人。例如,納稅人提交數據以創建稅號 (TaxID),世界各國都有稅號。我們國家還無法建立稅號體系,但是我們有身份制度,我們可以通過身份知道納稅人交納了多少稅款。

他繼續說;在繳納稅款後被稱為“白錢”。例如,納稅人支付Ks-60萬的稅。他不得不從國稅局的工作人員那裡交稅,因為他不知道確切的金額。法律應該以計算方法為例,以便納稅人和工作人員能夠清楚地計算出來。

他補充說;我認為購買固定資產的稅率有點高。列如,一個人購買價值3000萬緬幣的房屋,須繳納15%的稅。這對納稅人來說有點高,我們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稅率。稅收赦免法”只有在“所得稅法”修改後才能起草。已經向法案委員會和規劃和財務部提出了建議。

關於稅收赦免的一部分已經列入2018年聯邦預算法案中。但議會撤銷了該部分,因為議員們建議不應將其納入法律並起草單獨的法律。

來源:緬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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